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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金给予第三者无记录,如何取证并追回

时间:2025-01-07|栏目:缙云律师|
当事人向他人交付现金之后,可以以收据作为其已经交付钱款的证据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证据种类包括:当事人的陈述;书证;物证;视听资料;电子数据;证人证言;鉴定意见;勘验笔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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